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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标供应商擅自转包、违法分包的风险提示

发布时间:2026.08.17

导语:本期所指供应商擅自转包与违法分包,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,中标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,将中标项目全部或者肢解后全部转交他人实施(转包),或将项目主体、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,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、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主体、接受分包方再次分包(违法分包)的行为。上述行为将导致项目质量失控、资金流失,面临法律及纪律追责风险。

一、核心风险提示

风险1:转包导致项目质量与安全失控

中标供应商将项目全部或肢解后整体转给第三方,自身退出履约管理;以集团公司内部安排为由,将项目交由其子公司、关联公司实际实施的,同样构成转包。实际承接项目的第三方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履约能力,以压低成本为目的,易出现偷工减料、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。医院各类采购与合作项目的转包行为,直接威胁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。医院若无法对实际履约方有效监管,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,责任追溯困难。

风险2:违法分包导致主体责任虚化

中标供应商将项目主体或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,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。分包商可能层层再分包,形成“中标人不管、分包商乱干”的局面。违法分包导致责任链条拉长,医院面对陌生实际履约方,合同约束力将严重削弱。

风险3:层层转包分包滋生利益输送与廉政风险

供应商通过转包、违法分包从中赚取差价,层层盘剥后实际用于项目实施的资金大幅缩水,项目质量难以保障。部分供应商中标后以“合作”“委托”等名义将项目转给无资质或履约能力不足的第三方,从中收取管理费或差价牟利。此类行为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流失,还可能滋生利益输送、围标串标等廉政风险。

 

二、关键管控措施

1.强化合同履约监管,建立现场核查机制

医院作为采购人,应将“实际履约方是否就是中标供应商”作为履约监管的首要核查项:一是比对人员身份,定期核对项目现场负责人、技术团队成员的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单位,确认其确为中标供应商在编人员,防止“影子团队”实际操盘;二是比对履约行为,核查项目文件签章、工作指令下达、进度款请款主体是否均为中标供应商;三是借助外部力量识别隐蔽转包,对专业性强、技术复杂的项目,可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监理。

2.严格分包管理,从源头防范风险

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是否可以分包及分包的具体内容、金额或比例,分包内容仅限于项目的非主体、非关键性工作。供应商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的,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内容及分包供应商信息。合同签订后,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分包。发现供应商转包的,依照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追究法律责任,并及时报告财政部门;发现违法分包的,依据《政府采购法》第四十八条及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,涉工程类项目的依照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四十八条处理。

3.将转包、违法分包识别嵌入验收评价与内部监督

在履约验收环节增设主体一致性专项核验:对照投标文件和合同,核验实际完成项目的单位、人员、资金流向,确认无转包、违法分包后方可通过验收。将转包、违法分包行为设为供应商履约评价的一票否决项,一经查实即记入供应商履约档案,作为后续采购资格审查和履约能力评估的刚性依据。内部监督部门应将中标人退出履约、他人实际干活列为异常情形开展专项核查,深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。

 

三、相关政策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四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、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102号)第二十六条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第三十五条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财会〔2023〕31号)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。

 

四、典型案例分析

案例描述:某市公立医院公开招标采购一套医院信息管理系统,项目预算金额380万元中标供应商A公司为软件开发企业中标金额350万元。合同签订后,A公司在未经医院同意的情况下,将系统核心模块开发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B公司(分包价90万元)将系统部署与运维服务整体转包给C公司(转包价120万元)。项目实施中,B公司开发的模块多次出现数据错误,C公司运维人员不具备医疗信息系统专业能力,系统上线后频繁宕机,严重影响临床业务。医院核查发现,实际到场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团队完全不符,项目现场负责人并非A公司员工。经查,A公司中标后实际退出项目管理,仅保留少量人员负责对接。因系统无法稳定运行,医院先后三次停机整改,累计停运达47天,直接导致门诊挂号、收费、药房、住院管理等业务被迫转为手工操作,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(含人工成本增加、退号退费损失等)医院后续另投入65万元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系统修复和数据抢救,叠加A公司赚取的差价(合同价与实际执行成本之差约140万元),累计造成各类损失及额外支出约285万元。

案例分析: 该案例暴露了以下问题:一是将主体、关键性工作违法分包给无资质供应商;二是将项目整体转包;三是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;四是医院履约监管缺失,未能及时发现实际施工方与合同不符。该案例警示,医院在采购项目中必须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,加强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,将防范转包和违法分包作为采购管理的重要环节,确保资金安全与项目质量可靠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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