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算执行与采购计划脱节风险提示
概念界定:本期所指预算执行与采购计划脱节,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或内部采购过程中,预算编制、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执行之间缺乏有效衔接,导致“预算归预算、执行归执行”的脱节现象。这违背了“无预算不采购、有预算不超支”的预算管理原则,破坏了预算的刚性约束,易导致资金浪费、违规采购或业务受阻。
一、核心风险提示
风险1:预算编制与采购需求严重脱节
预算编制以年度为周期集中开展,而采购需求具有动态性和不确定性,二者在时间节点上存在客观差异;需求部门参与深度不足,未能将年度业务规划转化为采购需求清单;预算编制时间紧、市场调研不充分,对设备更新换代、市场价格变动等预判不足。上述情况集中表现为:一是编制环节需求申报缺乏依据;二是审核环节采购论证不充分;三是执行环节年初无明确采购计划,活动开展难以对照预算;四是调整环节审批流程不规范;五是决算环节数据失真,无法真实反映支出全貌。
风险2:采购计划缺失或编制不规范,预算约束力弱化
未按采购限额标准及批复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,也未按规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备案,便直接组织开展采购活动。预算批复后未及时转化为采购计划,实际采购品目、数量、价格与预算批复偏差较大,预算对采购的约束形同虚设。
风险3:多部门协同不畅,数据割裂导致管理失控
采购预算、计划、执行、支付、资产入库等环节数据割裂,无法进行有效的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。信息传递依赖人工对接,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无法实时掌握、超预算采购难以及时发现、资金支付与资产入库无法有效核对,管理效能低下,风险防控机制难以有效运转。
二、关键管控措施
措施1:强化预算编制与采购需求的深度契合
预算编制应以真实、完整的采购需求为根本依据。需求部门应深度参与预算编制工作,提前梳理年度业务规划,将业务目标转化为具体、详实的采购需求清单,确保预算申报有据可依。
措施2:严格采购计划管理,强化预算执行刚性
预算批复后,应依据批复预算及采购限额标准,及时、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,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备案。坚持“先有预算、后有计划、再有采购”的原则,采购活动开展前必须有已备案的采购计划,严禁超预算、无预算或先采购后补计划等行为。
措施3:推进信息化建设,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
借助信息化手段,促进采购管理和预算管理相融合,实现动态可控的绩效监督管理。打破采购预算、计划、执行、支付、资产入库等环节的数据壁垒,实现信息共享与实时监控。建立清晰的职责矩阵,明确业务部门、采购部门、财务部门、资产管理部门的权责划分。
三、相关政策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29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(主席令第68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8号)、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8〕34号)、《政府会计制度—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(财会〔2017〕25号)、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〕22号)、《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》(国卫财务发〔2020〕30号)等。
四、典型案例分析
案例描述:A市某公立医院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,连续三年在政府采购工作中,未按采购限额标准及批复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,也未按规定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,便直接组织开展采购活动。三年间累计签订采购合同多份,涉及预算金额累计3400余万元。该单位2023年决算公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98万元,而实际支出达850万元。
案例分析:该案例是预算执行与采购计划严重脱节的典型案例,反映了以下突出问题:一是采购计划管理形同虚设,该单位连续三年在未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、未报财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直接组织采购活动,导致大额财政资金长期脱离监管流程;二是预算执行与决算数据严重背离,该单位决算公开数据与实际支出形成巨大差异,这反映出预算编制流于形式,预算执行缺乏有效监督,决算数据失真。
该案例警示,采购预算、计划、执行、支付等环节如不能形成有效闭环,将严重削弱预算的控制力和约束力。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,强化全流程管控,才能确保预算执行与采购计划紧密衔接,避免脱节风险。
